美议员拟通过立法保护未成年网民隐私

2011-05-09 23:43

美议员拟通过立法保护未成年网民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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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5-09 15:43:30

original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42298.htm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

北京时间5月9日上午消息,美国众议院两位议员日前拟定了一个保护未成年网民隐私的草案,要求互联网公司未经家长同意禁止对上网儿童进行跟踪,同时限制针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营销活动,增加“清除按钮”(Eraser Button),以便令家长可以删除已在网络上存在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这项草案名为《2011年请勿追踪儿童法案》(Do Not Track Kids Act of 2011),由马萨诸塞州民主党众议员爱德华•马基(Edward J. Markey)和得克萨斯州共和党众议员乔•巴顿(Joe Barton)起草,获得了民主与共和两党的一致支持,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将超出美国现有联邦法律的力度。

  1998年通过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是为了保护13岁以下儿童的隐私权而制定的一项法律,规定网站在收集儿童姓名和电子邮箱地址时必须征得家长同意。而最新法律草案将禁止互联网企业以“营销为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巴顿说:“当从事在线业务的企业为了赚钱,不惜将目标对准我们的孩子时,问题就出现了。我坚信,企业不应从孩子身上收集信息,用于商业目的。”马基和巴顿是美国众议院两党联合隐私问题小组联席主席。马基说:“我期待着利益相关方就这个重要提案发表各自的见解,与我的同事一起努力通过这项法案。”

  美国国会近来采取一系列措施试图限制互联网企业对用户信息的追踪。西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约翰•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表示,他将拟定一项法案要求互联网公司必须提供“不跟踪”功能。他还计划在本月晚些时候就手机用户隐私举行听证会。明尼苏达州民主党参议员阿尔•弗兰肯(Sen. Al Franken)计划在本周就此问题举行听证会,目前因收集手机用户地理位置信息而遭到调查的苹果和谷歌将出席。 这项草案以《华尔街日报》实施的系列调查“他们知道什么”(What They Know)结论,说明互联网企业收集个人数据的做法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危害。《华尔街日报》去年9月披露,相比以成年人为目标群体的网站,以儿童为目标群体的网站向个人电脑安装更多的跟踪技术。

  根据《请勿追踪儿童法案》草案,互联网公司将被要求解释其收集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类型,以及使用和公布这些信息的方式。该提案还要求制定“维护青少年权利的数字营销法案”(Digital Marketing Bill of Rights for Teens),对收集青少年个人信息(如地理位置信息)的活动加以限制。美国网络广告商行业协会互动广告局(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发言人拒绝对此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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